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呈现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明确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通过。企业“领跑者”标准,均指标需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3)在宣传、推广和销售等,可使用“领跑者”标识,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领跑者”产品或服务。;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20多个地市制定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和奖励政策。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其中159 为“照明器具”产品。
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结合产品使用用途、材料特性等,制定出相应的产品标准。因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标准,其核心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故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应将产品指标要求向行业领先水平靠齐。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编写不规范的企业标准不得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所以企业应按要求规范制定企业标准。企业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标准的备案,对企业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确保公开的企业标准的合法合规性及实施可行性。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将会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标准进行筛选,并根据发布的评估方案对这些企业标准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的企业标准。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标准中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检测报告、自我承诺函、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将加大对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宣传和推动力度,协助更多企业落实好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意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或相关咨询,可联系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020-32382626、18620629178(邬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