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行了解)。公告称,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各地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旧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其中,涉及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的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相关产品生产厂家需按照有关标准要求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加强对自身产品质量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