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员单位、企业:
随着全国著名商标制度废止,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字号、跨省的商标侵权保护、商标的审查环节及司法判决时,无法受到专门立法的调整和重点保护,导致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市场环境中成为被侵权、攀附、假冒、傍依。为了积极探索我省商标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切实保 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我省自主品牌发展与保护, 依据团体标准T/GDTA001-2020《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附件 1),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联合广东商标协会等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及市(区)商标协会开展 2020 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工作。
名录也将抄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高级法院、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申请保护;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企业在商标被侵权的案件处理中,也可以把商标保护名录作为书面证据提交相关执法部门,支撑权利人的保护主张。具体内容如下:
下为附件:
GDTA 001—2020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