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个地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委省政府已做好了严密的工作安排,并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省内的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并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
一、适时延迟复工。为响应广东省政府号召,建议省内照明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二、加强企业员工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 三、鼓励企业主动捐款捐物。鼓励企业主动捐赠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湖北省红十字会联系方式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27-87327533;027-87327909。电子邮箱:1073409513@qq.com。 四、企业自主进行排查。成立企业防疫工作组,落实专人,进一步对职工情况再次进行摸排梳理,摸清员工疫情信息,对有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五、行业暂停各类活动。疫情期间,不组织大型会议、论坛、活动等,已确定的视情延后,防止人员大范围聚集。提倡采用远程会议、视频连线等形式沟通联络,减少非必要聚众聚会。 六、强化防疫宣传。企业要向广大职工宣传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广泛宣传预防知识,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希望广东省照明企业共同携手,共抗疫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早日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