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员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7〕714号)等文件要求,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7〕714号)
为凸显知识产权(商标)的价值,满足社会对商标融资的需求,依据《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 协会开展2020年度广东商标价值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办法》第八条,申请广东商标价值评价。
二、申请方式
广东商标价值评价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登陆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 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详细操作请见《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14日登陆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若有商标融资需求的,通过此次商标价值评价, 可申请预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金融机构。
2、申请人若有专利融资需求的,可选择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中提供的相关金融机构或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