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5年计算机电源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8款(见附件1),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3款、线上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5款。不合格产品涉及计算机电源8款、加工中心8款、液晶显示器6款、摄像头6款、工业机器人5款、手动轮椅车4款、化肥2款、老年手机2款、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2款、单臂操作助行器2款、建筑用钢化玻璃1款、防爆灯具1款、机动车回复反射器1款。经对比近两年监督抽查结果,有5家生产单位连续两年抽查被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件2)。
照明行业相关抽查结果分析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前照灯(一般规定、光色)、前位灯(配光性能、光色)、光色、配光性能。
防爆灯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标志。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负责人呼吁所有会员单位及相关生产企业:
1. 引以为戒,立即开展全面的质量自查自纠行动;
2. 坚守底线,严格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与产品质量法规;
3. 强化责任,将产品质量与用户安全置于首位。
协会将继续发挥引导与监督作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我省照明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广东照明”品牌的良好声誉与市场秩序。
